司法鉴定人执业办事指南
司法鉴定人执业办事指南
一、许可事项名称:
司法鉴定人执业审核
二、许可单位:
晋中市司法局
三、许可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山西省司法鉴定条例》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四、许可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4、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5、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五、审批程序:
由个人提出申请,出示有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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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区、市)司法局初步审查,报市局初审 |
↓
市局司法鉴定管理科审核全部资料后, 报省厅审批、由市政务大厅统一发证 |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承诺办理时限:15日
八、办理结果的告知方式:电话 电话:2636159
应提交资料目录: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4、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