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办事指南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办事指南
一、许可事项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审核
二、许可单位:
晋中市司法局
三、许可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四、许可条件:
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后,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
五、审批程序:
由个人提出申请,出示有关证明 |
↓
经县(区、市)司法局初步审查,报市局初审 |
↓
市局基层管理科审核全部资料后, 报省厅审批、由市政务大厅统一发证 |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承诺办理时限:15日
八、办理结果的告知方式:电话 电话:2636172
应提交资料目录: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登记表》一式三份,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张;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经县级司法局审查后,归还申请人;
3、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法律服务所实习人员考核鉴定表》;
4、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聘用申请人的证明;
5、健康状况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7、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