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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法律职业资格认可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2 阅读: 【字体:

法律职业资格认可办事指南

 

一、许可事项名称:

法律职业资格认可审核

二、许可单位:

晋中市司法局

三、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四、许可条件:

参加当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

五、审批程序:

由个人提出申请,出示有关证明

报市局初审

市局司法司法考试管理科审核全部资料后,

报省厅审批、由市政务大厅统一发证

 

六、收费标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领取、补发、更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交纳工本费。标准按照司法部通知执行。

七、承诺办理时限:30日

八、办理结果的告知方式:电话   联系电话:2636159

应提交资料目录: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在司法考试结果查询网站自行下载)

2、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3、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由受理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