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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司法局组织两地市基层法律服务所 实习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8 阅读: 【字体:

 高起点设置   高标准要求    

 全力做好理论培训工作    

—— 晋中市司法局组织两地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关于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按照省厅基层处安排和市局党组书记、张冬明局长提出的“将培训办成精品,打造晋中特色”的批示,经太原市司法局商请,11月3日——5日,晋中市司法局在榆次区星雅名都大酒店组织了2017年度通过审核的申请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人员理论培训。来自太原、晋中两地市的近8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省厅基层处领导、晋中市司法局寇建文副局长、太原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集中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标准确立高,做到前期准备精而准。晋中市司法局主动适应新常态,科学确立新标准,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置。从授课人员的选择上严格把关,要求授课老师不仅有理论的深度和广度,而且要具备办案实践的能力和经验,邀请了太原理工大学教授以及长期从事专项业务有关领导授课。在课程的设置上,既有《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的理论性知识,也有《诉讼事务》等具体操作性的内容,更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要求》的政策规矩,使培训从设置标准上整体提升。在组织过程中,加强与太原市司法局相关业务部门联系、沟通和协调,做到环环相扣,周密细致,努力做到培训的准备工作充分而精准,扎实而又高效,为办好本次培训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培训形式多,做到整体效果好而精。培训中,在严格纪律、严格标准、严格要求的基础上,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提高本次培训的效率与效果。培训中,既安排时间集中上大课,又组织学员围绕课题分组讨论;既有同学们之间的座谈,也有师生之间的互动,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三是保障力度大,全力为参训学员服好务。本次培训,市局党组书记、张冬明局长反复召集相关人员开会,并提出了“将培训办成精品,打造晋中特色”的要求。寇建文副局长亲自组织,及时成立了精干高效的会务组,会务组的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市局基层科李婕、榆次区司法局基层科宋林超等同志将本次培训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克服家庭困难,牺牲周末休息时间,按照前期的分工认真负责,积极工作。各县(区、市)带队人员高度负责,特别是太原市的李根全同志,大胆负责,主动配合。全体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从严要求自己,圆满完成了实习人员理论培训这一艰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