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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来了实习律师——晋中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联合推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新模式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3 阅读: 【字体:

 

人民法院来了实习律师

——晋中法院、司法、律师协会联合推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普遍提高,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更多人解决问题的首选途径,因此大量侵权、合同等各类民商事案件涌向法院,而随着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数量的迅速增长,案件难度的增加,给民商事审判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极大地考验着审判资源,“案多人少”的矛盾随之凸显。3月20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晋中市司法局、晋中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的晋中市“司法共建”联席会议上,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一句:“第二批13位实习律师,今天我们接大家来了……”引起80多位参会的律师、各县司法局长的热烈掌声。

不同职业 担负着共同的责任和使命

  开展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工作是全面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提出的“探索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律师到法院检察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要求,推进司法人员和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举措。据统计,去年年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官人均结案232件,最多的是252件,按照2017年全年法定工作日249天计算,不到一天就需要结一个案子。为了结案法官加班加点成为常态,有限的精力要超负荷完成如此大的工作量,法官面临着巨大的考验。为此,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晋中市司法局、晋中市律协开始探索推进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律师到法院检察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

   省司法厅副厅长翟新山,深感法官和律师有着共同的教育背景、共同的知识体系和法律思维,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担负着共同的责任和使命。实习律师作为律师队伍的后备力量,是律师行业发展的未来和希望,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给予关怀和培养。当前,实习律师普遍面临着实践经验匮乏、理论联系实务困难等问题,这就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给予正确的、细心的培养和引导。建立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其目的就在于使实习律师通过对法官、当事人、调解员等多维度换位学习和多岗位、多方面的法律实践,充分掌握从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等全过程的诉讼案件实务操作,实现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达到学以致用,尽快提升律师实务能力,树立正确的职业观。

   经过多次磋商探讨,去年10月,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晋中市司法局晋中市律师协会共同制订出台了《关于实行实习律师到法院实制度的通知》,第一批11名实习律师来到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全日制在岗实习,担任司法辅助工作,熟悉司法办案流程,完成案卷整理等各项工作,使法官群体与律师群体相互理解、良性互动、共同提高。

  晋中市司法局局长张冬明认为,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中,需要法律人一起去开辟合作空间在公证服务、诉调对接、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方面有着更大的共同职业领域,让广大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的过程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法律人每个个体在人格、价值观等方面虽各不相同,但通过对法律事业和法治目标的认同、参与和投入,他们会因目标、精神的连带而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既而形成不同的职业、不同的职能,但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共同责任和使命。这项制度的实施,为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注入了活力,展现出新气象、新面貌,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得到有关单位的推广。

新鲜活力 助力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去年,山西晋通律师事务所录用了4名实习律师,研究生2名,法学本科生2名。4名实习律师都是刚刚走出校园踏入社会、预进入律师这个法律职业队伍的新人,对于他们来说,缺乏的是办案的经验和技巧,需要将法学理论、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该所主任史俊坦言:“律师事务所相较于法院来说案件数量、案件类型均有一定局限性。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可以接触到大量的、类型各异的民商事案件,加之法官导师的悉心教导,可以极大丰富办案经验和技巧,不仅可能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法律素养也可得到提升。”

  在具体实行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中,根据规定除要求实习律师服务从岗位调配,全日制上班,协助指导老师做好辅助工作外,还特别要求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审判、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在法院接受委托代理案件。如果涉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或者由其指导老师担任所在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的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的,实习律师应当主动回避,不得担任案件的审判辅助工作。

去年10月第一批进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律师的律师不仅对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了解和认识,自身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而且还在该院办案任务最繁重的时候,注入了的活力新的动力该院民一庭庭长李宏丽表示:“去年年底,实习律师的到来,有效缓解了许多现实问题和困难,可以说是雪中送炭,比如在民一庭的三位实习律师,不仅工作兢兢业业,更因为他们有专业法律知识学习的经历,适应工作很快,为法官们提供了极大的助力,法官们对他们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因为有了实习律师助力,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全年审判执行任务顺利完成。

“司法共建” 搭建多维度换位学习平台

山西鼎正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宋建伟,在法院实习期间,荣获“司法共建”先进个人表彰。他感言,法院、司法局和律协搭起的这个平台,为他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他跟随自己的法官导师学做人、学做事、学办案,在辅助办理案件中能够从法官裁判、维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解度考虑分析解决问题,拓宽了视野,打开了思路,在今后从事律师工作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能够以律师思维来分析案件,更能以法官裁判案件角度来分析、研判案件,可以更好地把控案件、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一直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活动,活动主要目的是促使法院干警换位思考,增强司法为民意识,获得效果非常好。这次实习律师进法院实习,也有异曲同工之处。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介绍:“法官和实习律师通过加强沟通交流,针对具体案件,借鉴全院开展的“假如我是当事人”思维,大家主动换位思考,换位“假如我是律师”,“假如我是法官”,这样会更好地帮助大家认识和处理法律问题构建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关系,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步。

3月20日晋中市“司法共建”联席会议上,组织会议3个部门再次达成共识;要加强法院与司法局和律协的沟通协调,共同把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制度完善好、落实好,争取在全市法院更深、更广推行,使这项制度成为法治晋中建设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