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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司法局召开市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汇报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3 阅读: 【字体:

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10月19日,晋中市司法局12楼会议室召开市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汇报会。会议由晋中市司法局张冬明局长主持,市道路交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计委、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村经济经营、工商管理、民政事务、保险行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直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负责人分别就去年以来在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机制创新、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的工作打算等情况进行了汇报。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市直行业调解组织中实行“四统一”的通知》,一是进一步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工作岗位队伍满员,各项职责履行到位,调解工作运行正常。二是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制度和机制。做到 “七个健全”,即: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排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四项调解机制”,即:矛盾纠纷排查、报送、分流机制,案件移交、流转、督办机制,各调解组织之间的联动机制,“以案定补”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效率和效果。三是报送以案释法资料,汇编2016年以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张冬明局长强调,我们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学习“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在党和政府最关心的问题上有所作为。全市十行业、专业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要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按照调解的有关要求,建立机制,尽职尽责,创新方法,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的优势,充实专职调解工作力量,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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