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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9 阅读: 【字体:

2018年11月9日,晋中市司法局在局机关12 楼会议室召开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安排会,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任务各县(区、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基层股长及市局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人民陪审员法,于今年4月27日颁布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有利于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有利于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

会议指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开民主、协同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名额确定、选任公告、随机抽选及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工作程序进行。要通过建立候选人信息库、征询意见、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程序确定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经公示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法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送材料提请任命。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基层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并组织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

会议强调,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新的工作职能。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贯彻人民陪审员法放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去谋划推进,认真落实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主动作为,统筹规划。要积极协调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全力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代表广泛、群众基础扎实的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努力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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