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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高规格高标准成立全市首个县级 社区矫正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8 阅读: 【字体:

为有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顺利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市学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提升“三治三零”创建工作水平,6月4日,灵石县司法局主动作为,先行先试,率先高规格高标准成立县级社区矫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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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任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县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15家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组成。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

灵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是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议事机构,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社区矫正委员会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对各单位的工作要求,委员会将通过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形式来开展工作。

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要求,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是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统一领导重视程度的体现。

灵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必将有力推进灵石县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进程,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带动市其他县区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起到标杆和带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