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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监督员参加晋中市人民检察院 召开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公开听证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9 阅读: 【字体:


 

“事故发生以后,我无比悔恨。但再多的后悔,也换不回王阿姨的生命。”在晋中市检察院,这里正在开展一场交通肇事案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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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驾车时因阳光刺眼撞上了行人王阿姨,导致王阿姨伤重离世。事发后,贾某积极救助,主动报案,并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获得谅解。虽是过失犯罪,但毕竟夺取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按照“惯例”,这类案件可能会被起诉。但主办检察官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发,认为相对不起诉更能感化犯罪嫌疑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究竟该不该起诉?

7月22日下午,为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晋中市检察院主持了这场公开听证。晋中市司法局通过抽选的方式选派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此次听证会,依法对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最高检调研组一行全程列席旁听了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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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监督员 李东艳          人民监督员 曲峰远

 

最终,经过听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贾某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赔偿并主动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从未有过交通违章、工作违纪,并真心认罪认罚等因素,7名听证员经过合议,以6:1比例的大多数意见对本案提出相对不起诉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