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2月8日,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总结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潘海燕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建主持会议。市中院院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史红波出席会议。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李爱平宣读《晋中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郭磊石报告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晋中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党对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推进平安晋中、法治晋中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精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地落实《社区矫正法》,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为平安晋中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社区矫正工作是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是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改善刑罚社会效果的客观需要,是防止罪犯交叉感染、降低刑罚执行成本的重要途径,是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推进犯罪行为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社区矫正,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要强化建章立制,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落实“精细管理、精准矫治、精心帮扶”三项机制,强化“力量保障、科技支撑、阵地建设”三个保障,织密“社区矫正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组织和社工拓展服务、未成年人监护”三张网络,努力把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三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导,强化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切实推动解决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晋中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晋中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