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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调解”定分止争促和谐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5 阅读: 【字体:


行政复议改革实施以来,牢固树立复议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纷化解功能注重和解、调解、协调优先原则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使复议案件审理“从对抗走向对话”,在凝聚共识中提高案件处理结果的可接受性,切实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日前,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协调下,一起因出租车司机争抢客源发生冲突造成的治安处罚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案件的起因是两名出租车司机高某和郑某在某大学学校门口等待载客时,因空间狭小相互挤撞产生冲突而发生互殴,双方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对高某、郑某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高某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接到高某的复议申请后,依法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受理,通知郑某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过全面审查申请人的申请书、第三人的书面意见、被申请人的答复书和证据材料,复议机构在查明事实后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量罚适当,应当予以维持。但为了从源头上解决纠纷,着眼案件起因和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症结,本着“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目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联合办案民警,组织双方进行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从法、理、情多个维度帮助双方找到“最优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谅解,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发生冲突的双方也在参加行政复议的过程中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真诚认过悔错,再次接受了深刻的法治教育。

这是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市司法局持续提高行政复议释明指引能力、和解调解能力、释法说理能力,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生动缩影截至目前,2022年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1件,在已办结的70件复议案件中,通过调解和解协调后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22件,占比达31.4%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解群众难题、护百姓权益、行政纠纷、促社会和谐的法治服务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