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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司法局部署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31 阅读: 【字体:


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人民群众权利的“保证书”,是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标杆尺”,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参照表”,同时也是推进清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举措保障公正、合法、合理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晋中市司法局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部署推进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

晋中市司法局多次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并将“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按照权责清单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可在法律规范和上级行政执法机关规定的裁量权基准范围内加以合理细化、量化。重点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围绕“一个任务”、“四步操作”和“项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一个任务”:即明确将晋中2022年底已出台18部地方性法规和5部政府规章涉及本部门存在裁量空间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细化、量化,制定裁量基准。“四步操作”:即开展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分为学习提升梳理制定、审查公布、完善提升四个阶段,循序渐进逐步完善。“项要求”:即要求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组织专班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要把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自法律法规规章施行之日起1年内完成裁量权基准等的制定和公布。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规范保障监督指导作用,并列入政府13710督办系统跟踪督办,强化问效

目前,全市各行政执法领域均已有序开展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相关工作,力争在2023年底前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基本实现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