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晋中市司法局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工作动态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0 阅读: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晋中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精神,持续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晋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引领执法方向。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细化创建任务、强化责任落实、重点精准发力,对标创建指标精细组织实施,以示范创建激发内生动力引领全市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首批示范项目。

二、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事项,夯实执法基础。机构改革对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职能进行了新的调整和界定,为做到底数明、边界清,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事项“两张清单”。重新审核行政执法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执法职权类型,市级38个、县级348个部门进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审核完成全市6828人次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换发,严把执法队伍“准入关”。积极牵头市直行政机关重新梳理确认行政执法事项4583项,并由市政府政务平台统一向社会联网公示。明晰执法事项,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实现权力清单与职能配置紧密呼应。

三、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增强执法效能。制定《晋中市关于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职责,强化统一管理,全面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探索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和协调联动机制,执法检查“综合一次”试点工作率先在全省启动,实现了“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综合检查成效。按照整合执法力量的要求,强化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效能。以深化基层治理能力为目标,牵头起草出台《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意见》,强化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编撰《晋中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晋中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流程指引》《晋中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文明规范用语指引》为一线执法提供“标尺”。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印发《晋中市行政执法调查询问室管理使用办法》《晋中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管理使用办法》《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的通知》《关于复制推广“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通知等文件,强化约束,让每一次执法都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单位办案功能区建设逐步实现分散办案转变为相对集中办案,设立专门的调查询问室、听证室、档案室、涉案物品保管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通过“八查八看”方式找准“三项制度”落实短板和薄弱环节,做到全面清底、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彰显执法温度。市审批局联合印发《晋中市关于进一步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晋中实际将71个“优化审批服务”中的39个事项纳入到告知承诺范围,使“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所涉及的许可事项总数的比例由22.22%上升到61.61%。打造“六个一”工作模式为全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奠定基础,确保减证便民落到实处。积极倡导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手段,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寓教于乐”方式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基层,面对面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接受执法投诉。

六、不断创新执法监督方式,优化执法质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执法领域的专项监督,强化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制定《晋中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及评查标准》,逐步形成案卷评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活动,面对面、点对点反馈,现场指正、立行立改。以评查为抓手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在整改纠错中把案卷评查标准转化为日常执法自觉。以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漠视群众利益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为靶向,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随队执法现场监督,以“近距离、搞互动、解疑惑、下建议、促整改”的形式对行政执法中的不当或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规范,不断优化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构建民生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闭环

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形势下,晋中市司法局将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新要求,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着力解决好关系到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