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发力开展专项清理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晋中市“三统筹”开展涉营商环境领域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从源头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一、统筹谋划,落实清理责任
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司法局具体牵头承办,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领域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按时保质提出清理意见,建立清理台账。
二、统筹资源,提升审查质效
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市司法局注重统筹市、县两级清理审查力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完成期限。经梳理分析,形成清理结果,涉及营商环境领域政府规章1件,需继续保留;涉及营商环境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120件,其中需继续保留的85件,修改的11件,废止的24件。
三、统筹运用,优化营商环境
清理工作中,市司法局严格以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为依据,从是否与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规定、新要求相适应,是否违背平等保护和公平竞争、妨碍统一市场、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明确清理标准,逐件提出清理意见,确保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