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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31 阅读: 【字体:

 

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来,晋中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多措并举,坚持注重实效,围绕关键环节,紧盯重点任务,清单化管理、项目式推进。特别是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出台我省首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规划--《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规划(2023-2025年)》,致力解决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全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和社会治理水平,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晋中经验”获得社会广泛关注。

一、夯实要素保障,着力解决“谁来管”的问题

“一支队伍管执法”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抓手。为打造一支运转高效的基层执法队伍,从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装备等问题入手,强化人员配备,明晰执法事项,推进资源倾斜,确保基层执法有人员、有权力、有保障,实现基层执法“有人管”。

(一)配强执法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基础上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每个乡镇不少于10人、街道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执法队员分别不少于4人、2人标准,配齐配强执法队伍,明确工作分工以及岗位职责。

(二)明确执法事项清单。《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2年)》已经明确乡镇(街道)法定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基础上,出台《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指导各县(区、市)因地制宜差异化向乡镇(街道)依法赋权,依法有序完成省定55项执法事项赋权工作。

(三)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在执法场所上,制定《晋中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场所设置规范》,督促各县(区、市)采取调整或新建的方式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所,设立“五室一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接待室、案件询问室、听证室、档案室、涉案物品管理库)。在执法服装上,按照“统一着装、样式合规”标准,要求各县(区、市)结合实际,统一规范执法服装。在执法用车和执法设备上,要求各县(区、市)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合理配备各类执法车辆及必要的办公和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

二、注重靶向施策,着力解决“怎么管”的问题

能力提升和规范建设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针对执法队伍刚刚组建,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不懂不会等问题,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推进能力提升和规范建设,聚焦业务培训、完善制度、法律咨询、案卷评查、联合执法,全方位发力,实现基层执法“依法管”。

(一)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健全完善市级巡讲培训为牵引、县级集中培训为主导、部门业务培训为补充、各乡镇(街道)自主培训为基础的四级培训体系,采取集中授课、线上培训、以会代训、以考促学、现场观摩、旁听庭审等方式,有效丰富培训教育、业务交流学习的形式方法,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出台执法规范文件。编撰《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作为县乡制定相关文件、开展专项培训、规范日常执法的“工具书”;印发《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指引》,明确案件登记、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为全过程有法必依、有据可循、科学管理、规范执法,提供了刚性依据;制定《晋中市乡镇(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作办法》,推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协调会商、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沟通顺畅、协作有力的县协调协作衔接机制市级层面通过下发《晋中市乡镇(街道)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索引》《晋中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意见办法,为乡镇(街道)构建规范协调、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看了就明白、拿来就能用、照着就能做”的方式,打造“教科书式”基层行政执法模式。

(三)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为提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降低执法风险,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进行评判,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整改。半年召开一次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析会,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案卷进行集中“问诊”、全面“体检”。

(四)推行县乡联合执法。指导各县(区、市)建立县乡综合行政执法联合、联动、联勤机制,明确联合执法事项,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有机结合,通过制定相关计划,优化联动机制,县乡执法队伍通过开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执法,有效避免了重复执法、执法扰民。

三、强化协调联动,着力解决“管得好”的问题

构建多元一体的协调调度体系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创新。针对县直部门职能分割、执法事项相互交叉,小案迟滞办不好、大案扯皮拿不下,县乡联动不畅、工作合力不足的情况,有效解决县乡综合行政执法“管不了、看不见、不去管、管不好”等问题,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运行的基础上,构建“县乡指挥调度平台+县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网格员队伍”系统集成、多元一体的具有晋中特色的行政执法和基层治理协调调度运行体系,把“看得见的”和“管得了的”融为一体,实现基层执法“管得好”。

(一)搭建执法指挥平台。县级指挥调度平台打造成综合执法和其它基层治理事项的总受理、总督办,主要通过整合集成政府热线、网格管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3710督办、信访转办、网络舆情等多个渠道,协调调度县乡执法队伍、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网格员队伍等多支队伍运用现代信息数字技术,对多渠道收集发现的行政执法事务等进行集中受理、分流指派、监督办理、考核问效,让有关单位接诉即办、有呼必应、闻令则战、高效落实。乡级指挥调度平台设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一调度本区域或高效协调其他有关的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和行政资源,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集中受理区域内的群众举报、网格员吹哨和县级指挥调度平台分派的各类事项。

(二)统筹三类工作队伍。一是乡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上级赋权的行政执法职权,处理县级指挥平台分派的执法事项,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非自身职权范围内违法事项的吹哨上报。二是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要负责统一行使专项领域内法定行政执法职权,处理县级指挥平台分派的执法事项,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是网格员队伍,充分发挥前沿哨兵作用,在日常巡查中及早发现、初步甄别,并根据事项的管理权限及时向乡镇(街道)执法平台或县级指挥调度平台上报违法事项。

(三)完善联动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县级平台指挥调度机制。明确由县级指挥调度平台统筹县乡行政执法队伍、县级有关部门和网格员队伍,积极发挥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闭环问效的职能作用,推进形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乡级平台日常管理运行机制。明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网格员队伍统一纳入乡级执法平台管理,参与各项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有效提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建立网格员队伍协助执法工作机制。明确将协助执法工作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日常巡查报告行政违法事项,并配套建立网格员职责确立、考评奖惩等制度,确保早发现,早上报、早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