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召开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联席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的办法(试行)》规定,全面落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要求,12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联席会议,就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进一步畅通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相互评议、相互监督渠道进行会商。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智玉萍主持,市中院政治部主任黄小红、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殿清出席会议。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官、检察官代表和市律协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智玉萍就《晋中市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暂行办法(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
法官、检察官代表和律师代表分别从业务能力、队伍建设、履职尽责、执业规范、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相互评价、提出了很多针对性强的建议,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法检律同堂培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方面达成了共识。
会议认为建立健全律师与法院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亲清”关系的有效途径,市中院、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凝聚协作共识、搭建协作平台,通过互评互督强化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着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为法治晋中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的内容、细化了互评互督的方式、要求及时间节点,强化了互评互督结果运用,建立健全了互评互督工作保障机制。
下一步,市中院、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将常态化、制度化召开联席会议,有效畅通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相互评议、相互监督渠道,强化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建设,完善互评互督工作体系,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