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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改革引领 赋能基层治理 晋中市司法局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8 阅读: 【字体: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能力是加强基层政权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和举措。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以来,晋中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多措并举,坚持注重实效,围绕关键环节,紧盯重点任务,清单化管理、项目式推进,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致力解决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夯实要素保障,着力解决“放得下”的问题

为打造一支运转高效的基层执法队伍,从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装备等问题入手,强化人员配备,明晰执法事项,推进资源倾斜,确保基层执法有人员、有权力、有保障。

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为抓手,健全完善市级讲培训为牵引、县级集中培训为主导、部门业务培训为补充、乡镇(街道)自主培训为基础的四级培训体系,采取集中授课、线上培训、以会代训、以考促学、执法观摩、旁听庭审等方式,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全面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法治能力、业务能力

《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2年)》已经明确乡镇(街道)法定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基础上,出台《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行政执法职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市)因地制宜差异化向乡镇(街道)依法赋权,有序完成省55项执法事项赋权工作。

制定《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场所规范》,督促各县(区、市)规范建设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接待室、询问室、听证室、档案室、涉案物品管理库,以“五室一库”标准设置执法办案场所。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标识,确保执法形象的统一性、权威性。在执法用车和执法设备上,要求各县(区、市)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合理配备各类执法车辆及必要的办公和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

二、注重靶向施策,着力解决“接得住”的问题

针对执法队伍刚刚组建,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不懂不会等现状,检视问题、创新举措,围绕执法培训、完善制度、案卷评查、联合执法,全方位发力,实现基层执法“依法管”。

率先出台我省首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规划《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规划(2023-2025年)》,通过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抓巩固,逐步形成贴近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细化完善的执法制度体系、系统全面的执法管理体系、运行高效的执法协调体系、严密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支撑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全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聚焦乡镇(街道)执法实际创新举措,着力解决“怎么管”的问题。编撰《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作为县乡制定相关文件、开展专项培训、规范日常执法的“工具书”;印发《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指引》,明确案件登记、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为全过程有法必依、有据可循、科学管理、规范执法,提供刚性依据;制定《晋中市乡镇(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作办法》,推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协调会商、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沟通顺畅、协作有力的县乡协调协作衔接机制;汇编晋中市乡镇(街道)权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适用指南》,确保乡镇(街道)对55项下放执法职权有效承接,做到过罚相当。通过下发《晋中市乡镇(街道)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索引》《晋中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晋中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意见办法,以“看了就明白、拿来就能用、照着就能做”的方式,打造“教科书式”基层行政执法。

为提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降低执法风险,常态化开展案卷查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进行评判,在整改纠错中把案卷评查标准转化为日常执法自觉。半年召开一次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析会,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案卷进行集中“问诊”、全面“体检”。指导各县(区、市)建立县乡综合行政执法联合、联动、联勤机制,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有机结合,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避免重复执法、执法扰民。

三、强化协调联动,着力解决“管得好”的问题

有效解决县乡综合行政执法“管不了、看不见、不去管、管不好”等现状,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运行的基础上,构建“县乡指挥调度平台+县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网格员队伍”系统集成、多元一体的行政执法和基层治理协调调度运行体系,把“看得见的”和“管得了的”融为一体。

县级指挥调度平台统筹县乡行政执法队伍、县级有关部门和网格员队伍,积极发挥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闭环效的职能作用,推进形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网格员队伍统一纳入乡级执法平台管理,参与各项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有效提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将协助执法工作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日常巡查报告行政违法事项,并配套建立网格员职责确立、考评奖惩等制度,确保早发现,早上报、早查处。

四、健全制约机制,着力解决“有监督”的问题

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向基层延伸,加强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是促进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障。按照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要求,强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不断优化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督机制,构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闭环。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通知》,提出3方面10大类28项具体任务,压紧压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深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责任链”。指导全市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编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明晰权责边界。探索建立司法所连片联动机制,形成力量整合,补齐基层行政执法监督缺位短板。积极拓展行政执法监督社会监督面,以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为载体将乡镇(街道)的执法活动第一时间纳入监督视野。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联合发力,有效强化了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常态化、针对性、近距离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的同时,行政执法监督“跟得上”。

出台《晋中市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定》作为晋中市首个基层治理的地方政府规章,也是全省首次以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为内容的地方性立法。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制度规范有效破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全面履职、高效履职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职责清晰、高效有序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臻于至善,驰而不息。晋中市司法局始终立足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局,坚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目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主线,聚焦聚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中篇章夯实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