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县司法局:榆社县司法局启动“警察+训诫”工作模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提高刑罚执行水平,推动我县刑罚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榆社县司法局不断丰富教育矫正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启动“警察+训诫”工作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县的训诫教育采取集中训诫与个别训诫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训诫一是对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在开展集中入矫教育环节实施集中训诫,帮助新入矫人员牢固树立身份意识、服刑意识;二是对预解矫人员进行集中训诫,以示警醒,以免出现人员心理松懈导致重新违法犯罪;三是预防性训诫,根据工作需要与实际情况结合撤缓等典型案例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训诫,及时进行警示提醒。 个别训诫主要是针对那些接受社区矫正态度不端正有消极对抗情绪;不服从监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县司法局给予书面警告处罚或被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的单独训诫。
今后我县将充分发挥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优势,制定科学的、针对性强的训诫方案,严格按照训诫的程序进行训诫,注重训诫效果和质量,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认清所犯罪行,积极接受矫正,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要严肃性,全面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