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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保障未成年群体合法权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4 阅读: 【字体:


自“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以来,榆次区法律援助中心锚定“法治惠民,应援尽援,构建和谐榆次”目标,认真落实关于惠民工程提质增效的精神要求,始终为弱势群体特别是未成年群体构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

一、案情简介

陈某与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约受害人赵某一起出来喝酒,晚11时许三人开始在大学城田森汇附近的“么哈”餐吧喝酒。凌晨3时许,三人喝完酒后一同乘车到了榆次区凤麟府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陈某与李某某带赵某到某小区,进入房间后赵某跟陈某进入了卧室,赵某自愿与陈某发生了性关系,后李某想与赵某发生关系,赵某不同意,李某就去另一个卧室了,过了一会看见赵某已经睡着,便悄悄进入,与赵某发生关系,赵某醒来,发现是李某而不是陈某,就向公安机关报警了。警方查证属实,向检察院提起诉讼意见。

二、办案过程

榆次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检察院地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工作人员经过审查,按程序办理援助手续并指派律师,工作人员在指派中发现该案属于涉及性侵未成年女性案件,决定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女性援助律师。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于未成年人具有防范意识弱、分辨能力差、易上当受骗、心智发育不成熟也易受周围环境影响等特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该具有与办理成年人案件不同的特点。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在办理中要坚持遵循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兼顾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权益的双向保护,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