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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区司法局:人身损害起纠纷 惠民调解暖人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5 阅读: 【字体:


“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实施以来,晋中市太谷区司法局通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值班,全年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聚焦特殊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全年为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让群众真正感知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今年3月,山西敦宇律师事务所王锦慧律师在北洸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过程中,村民杨某前来咨询,称其儿子2022年8月9日晚9点30分,骑自行车不慎跌入西咸阳村正在维修吃水管道的坑中,造成受伤,希望值班人员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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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情况后,司法所长王红梅组织调解员、律师及双方当事人在调委会进行调解,并提前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调解过程中应遵守的纪律。调解员首先指出赔偿要求应于法有据,乡值班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项目规定,初步计算出村委会赔偿数额。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村委会一次性赔偿杨某各项费用共计玖万元整(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付款方式:甲方(村委会)分三次付清,协定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三万元整,2025年甲方将赔偿款全部付清,乙方每次收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双方当事人纠纷到此结束。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涉及未成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这起纠纷的成功调处带给了我们很深的启示,人民调解工作是法、理、情的统一,律师与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棘手难题,纠结在法理、情理和民俗之间。当遇到这样的纠纷时,调解过程中的沟通技巧和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矛盾纠纷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律师与调解员所讲的法、理、情是调解成败的关键。律师与调解员首先要仔细的调查、走访,准确地找出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在稳住当事人情绪、避免事态升级的前提下,倾听当事人的发泄,十分重视他们的意见,对有理正当合法的,予以支持赞同,对不合理不恰当不合法的要求,于法于理认真加以分析解答,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调解方案,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晓之以理,动之以真情,进行耐心、细致地沟通,努力缩小各方差距,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达到各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此案的调解成功,充分体现了惠民工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