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晋中市司法局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基层动态>详细内容

基层动态

土地纠纷引发矛盾 惠民咨询协调解决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1 阅读: 【字体:


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开展以来,太谷区司法局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重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对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案情简介】

2022年春,乔某生家老人过世,在选坟地的时候,看中了本村东头的一块土地,该块地风水好而且印象中多年未耕种,故乔某生就以为该块地是村集体的荒地,于是便确定将老人埋葬于此。不料,事后没多久,乔某刚找到村委主张乔某生家老人占用的那块坟地是他家的三等地,村干部多次协调,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在小白乡司法所免费法律咨询值班人员的引导与协调下,乔某刚向太谷区小白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受理乔某刚的人民调解申请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进村走访,先去看了涉案的土地,随后和村委干部了解并查看了村里的土地台账,证实了该块地确实是乔某刚家的。权属问题解决后,接下来就是考虑具体解决方案,根据多年调解经验,这类纠纷一般有两个方向的方案,要么是乔某生迁走坟地,给乔某刚的土地恢复原样,适当付点赔偿;要么就是乔某生继续使用涉案土地,相当于长期使用,给乔某刚支付相应的费用。调解员思虑这两个方案的主动权都在乔某刚这里,于是再次确认乔某刚的诉求到底是什么,在调解调查的时候,了解到乔某刚的诉求就是要赔偿,这样的情况下问题就转化成谈钱了,开始乔某刚说心中有气,感觉白白受人欺负,因为当初乔某生没和他打一声招呼就了坟地,很不吉利,虽然坟地占地面积不大,但是别人家的坟在地头,整个那块2亩多地都不想种了,心理别扭,所以要对方赔偿4.5万元才肯罢休。面对乔某刚的诉求,乔某生一再解释当初误以为是村集体的公共地,也不是故意要欺负谁,眼下真要赔4万多太多了,没这个能力,最多付个几千元。调解员看双方均没有妥协的意向,照这样的话,很有必要一个合理价格来说服当事人,让双方都能接受,于是调解员根据当地农村土地租赁的市场价为基准,折算到二轮承包合同到期,乔某生大概需要支付一万五千元补偿给乔某刚,这个算法双方都认为很公道,但是乔某生确实只靠务农,没有太多的经济收入,随后调解员又多次与乔某刚沟通,希望他看在大家都是本村村民份上,多年彼此往来多少交情还是有的,钱上让让步,大家和谐最重要,终于乔某刚同意乔某生一次性支付11000元作为了结本案矛盾,至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1、乔某刚同意将东崖村北方山2.05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乔某生使用至二轮承包结束;

     2、乔某生一次性补偿乔某刚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3、如国家有重大土地变更,按实际情况确定。

【案例点评】

   农村山林土地纠纷本就多见,这是农村调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土地纠纷通常都是因为土地权属模糊或村民法律意识不强造成的。现实中农村存在未签承包合同、未发承包权证书的情况,有的村里只靠大队的土地台账有些记录,记录和实际耕种的村民不是一户,还有无偿借地的,有的承包户多年不耕种,被其他村民占用,一旦矛盾发生后,各说各家理造成矛盾的发生。基层干部确实应加强土地使用管理,土地确权明确划分会减少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的产生。本案调解员几十年身处农村,深知农村矛盾的复杂性,他坦诚中肯,情理交融,通过现场勘察、走访村民、查阅村委会土地台账等方式,坚持以公理服人,慢慢让双方打开心结,降低诉求,达到共赢,最终促成了协议的达成,纠纷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