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晋中市司法局关于免除彭文林等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1 阅读: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奖惩制度(试行)》第四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经会议研究决定,免除彭文林、房阿强人民监督员资格。 晋中市司法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