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晋中市司法局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06 阅读: 【字体: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各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及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方面工作强调如下,望认真履责、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统一疫情防控思想认识

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也事关我国对外开放。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同日,在山西省委第五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楼阳生书记提出了“双返双防工作要慎之又慎;四后防控预案要细之又细;防控治研各环节要严之又严;医用和生活物资保障要强之又强;防控工作责任要实之又实”五方面具体要求。2月4日,赵建平书记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强调:“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落实精准防控方略,上下同欲、众志成城,坚决科学有力有效地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指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做好疫情防控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清肩负的责任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立足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工作措施,主动投身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县局党组要自觉扛起重大政治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把初心写在行动上,把使命落在岗位上。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守土尽责,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层层传导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地见效,在落实“防、控、治”各项举措中展现良好作风,让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旗帜,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强化工作措施,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带领人民群众打赢抗击疫情这场“硬仗”,我们必须从自身做起,严格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办印发的《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导则(预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至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同时全面筹划、稳步推进2020年各项工作。

根据《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室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狱、戒毒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处置工作。市局已积极与市戒毒所、晋中女子监狱、晋中监狱、平遥监狱取得联系,并积极建立协调沟通机制。请榆次区司法局、祁县司法局、平遥县司法局做好配合保障工作,协力打赢监所、戒毒场所的疫情防控阻击战。

《晋中市司法局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已下发至各级党组织,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全面实时摸底工作,确保实时掌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服务队伍、社区矫正对象的健康状况及武汉市、平遥县等旅居史或密切接触史情况;二是严格办公场所和窗口单位的出入管理,进出场所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进入场所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后方可进入;三是全面加强通风与消毒,保持场所环境清洁,确保空气流通新鲜,每日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等进行消毒;四是减少集体聚集行为,如非必要,不得举行大型会议等活动,特别是严令禁止聚餐聚会行为;五是做好个人卫生和正面引导,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全体人员居家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积极做好家人亲友的正面情绪引导和正确防护指导工作。

三、勇于担当作为,坚决夯实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与全市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全市社区矫正人员一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至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但当前处于“双返”“双防”关键时期,疫情防控整体形势非常严峻,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要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考验,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层层压实责任,加强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积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为疫情防控阻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加强法治宣传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必须肩负起普法职责,有效发挥普法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动员一切力量,利用所有阵地,采用一切形式,为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各县局要充分运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结合宣传册、宣传横幅等宣传资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开展重点宣传,及时普及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众生活常识和法律知识,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赛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司法行政人员要勇于带头做防疫宣传和谣言制止的先行者,组织全市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担当作为,采取互联网方式及时向身边亲友讲解“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假冒伪劣、传播疾病、阻碍执法、殴打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及后果,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为疫情防控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疫情防控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各县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肺炎防疫期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采取现代科技手段,开辟公共法律服务远程服务、视频服务、电话咨询解答等多种渠道,综合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带领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各县局要强化监管,对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确保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重点把握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工作,对于一般性、苗头性纠纷采取规劝、说服、引导等方式及时化解;对难以调处的重大复杂纠纷要及时逐级上报,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演变为社会风险,主动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特别是党员调解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宣传动员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要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律师舆情工作要求,加强律师重点人群管控,防止出现负面炒作,杜绝不当舆情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三是要以做好“12348”法律援助热线服务为重点,加强工作统筹,有效加大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主动告知办事群众通过山西法律服务网预约办理公证、法律咨询、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业务,尽量减少现场办理次数,避免人员汇集、接触。

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司法鉴定机构等实体平台,在复工后要做好办公场所的全面消毒和通风工作,对于进出人员严格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各法律服务中心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轮岗值班制度,调整服务模式,灵活安排现场接待时间、接待时长和接待人员数量。对必须现场办理的公证、法律援助、鉴定等可在规定范围内简化办理流程,采用前期电话了解、后期现场办理等方式压缩现场接待时间。对非急需办理的,在服务对象同意的基础上,可预约排号,倡议大家尽量避免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现场申办业务,但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名对人民群众法律服务推诿搪塞。

(三)加强依法行政

市局近期连续下发了《晋中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晋中市司法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告》等通知,各县局要严格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的监督指导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全力依法保护防治人员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以书面审理为主,对已经立案的复议案件,要主动通过电话方式与当事各方联系,并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部分案件依法办理中止或延期手续。

(四)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

    自山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已经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并且全面暂停社区矫正集中学习、劳动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各县局要认真做好已排查出的8名有接触史人员的紧密跟踪工作,每日按时向市局上报动态情况。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手机客户端进行社区矫正人员的定位签到与管理,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全力确保无一人感染新型肺炎,确保不发生越界、托管、漏管现象,全力为疫情防控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严守组织纪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也是检验和考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磨刀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履行主责主业的基础上,始终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线,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胜利。

(一)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各县局参照《晋中市司法局春节及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各自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安排做好处置情况的后续汇报工作。

(二)严格实行“一把手”在岗制

市局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待命。各县局“一把手”要正常上下班,做好本单位疫情管控工作。市局将对“一把手”疫情管控期间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各县局党组要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提升工作标准,带头加强工作落实,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四)强化纪检监督检查

各级机关纪委要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能,强化对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党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在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构筑严密防线,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司法厅部署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举措、最果敢的行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护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答疑解惑、疫情有关矛盾化解、社矫人员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带领全市律师、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疫情防控,众志成城、上下一心,主动履职、带头尽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晋中市司法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