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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晋中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6 阅读: 【字体:

2019年,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各项任务,突出重点,稳中求进,勇于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压紧压实党政领导第一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部署,我市迅速构建起党委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全新工作机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落实市委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对法治政府建设及时部署、过问、协调、督办。11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五同步”原则,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度述职,考核要求更加立体、规范,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组织开展党政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

(二)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晋中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市发〔20173号)各项任务,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清单,对13个方面的职责内容和落实重点进行细化,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档案,做到了任务清、责任明、步调齐。将法治政府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域和问题,确定16件法治惠民实事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照100项指标分解任务,迅速掀起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高潮,灵石县被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综合创建示范县”。

(三)切实增强依宪依法行政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系列活动,将宪法法律宣传纳入普法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通过普法宣传资料展、微视频展播、法律咨询活动、宪法报告会,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任务,加大对市县两级承接、下放事项的督促指导力度,依法依规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部署要求,对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内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再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二)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全省首创“证、照、税、章、户”五位一体集成化服务,近90%的环节变为即收即办,受理时间压缩80%,发证时间压缩70%。积极推进“一网N平台”建设,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8个平台上线运行。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推行“零站式、零跑腿,一窗受理、一岗办结”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全年市级网上办件48332件,各县(区、市)网上办件19732件,各乡镇、街道网上办件20376件。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山西”网站实现全面对接,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事项670类126万余条,“双公示”信息6万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15万余条,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企业名单、吊销企业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黑名单”28万余条,A级纳税人、山西名牌产品信息“红名单”2万余条。

三、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体系

(一)突出加强重点领域行政立法。按照“小切口”立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小而精”,避免“与上位法上下一般粗”。2019年完成《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晋中市医疗废物处理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对《晋中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晋中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晋中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二)全面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必经程序和法律责任,“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均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对186件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面广、决策风险高、法律关系复杂的涉法事务,全过程跟踪、全领域参与、全环节把关,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审核把关作用,确保了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完善审查立项、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制度,通过合法性审核前置和事后备案审查两个途径,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关、民主关、利益关、程序关,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县两级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职责和队伍,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全部以市级为主体完成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和人员整合。县级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由部门主要领导兼任县(区、市)综合执法队队长,并指定一名副科级副队长,专门负责综合执法队工作。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推进城市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在乡镇、街道设立市场监督管理站,负责辖区内市场日常监管、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等工作,推动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移。

(二)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梳理执法单位权责清单,对市本级31个单位3086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清理,确定市本级执法主体105个(含授权执法主体、委托执法主体70个),取消由市本级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5项证明事项,审核确定5个部门14项行政裁决事项,从源头上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序节点1022日,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会,选定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重点执法单位示范带动、全面推行。深入开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查摆出的27个问题全面实施整改。

(三)突出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坚持“严打违法”与“规范执法”并重,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管理、巡查考核、上限处罚、联合惩戒等举措。推行“一票通”管理制度,有效解决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中记录难、坚持难、监管难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行 “学校明厨亮灶”工程,全市667户学校全部完成“明厨亮灶”,实现100%全覆盖。开展动态风险研判,分级研判处置药品安全风险,防止区域性风险演变成系统性风险。

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依法维护市场主体权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晋中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五条》(市发〔201825号),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促进“二十五条”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的配套措施,部署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督促各级行政机关真抓实干为企业发展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保障支持。

(二)持续精简证明事项。部署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时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推动削减各种烦扰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接受群众对于行政机关要求违反法定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事项的投诉举报,在榆次区、灵石县、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部署开展证明事项承诺制改革试点。大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全市累计有370个项目按承诺制流程办理,其中2019年新增项目156个。

(三)加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出台《围绕民营经济发展加强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为重点民营企业发放法治体检二维码,开展全面“法治体检”。组织法律团队为民营企业家集中讲授劳资纠纷、合同签订、企业管理、法律援助、公证等各类法律知识。组织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为362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实地走访354次,出具法治体检报告125件,提供2293次法律咨询。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纷化解功能,受理行政复议248件。出台《晋中市行政应诉管理办法》,有效解决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不高的问题。全市办理行政诉讼403件,其中以市县两级政府为被告的186件,以市县职能部门为被告的217件,确认违法、撤销12件,败诉率3.2%。

(二)深化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平台和制度,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市县领导干部带头依法接访包案,实现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信访同比大幅下降。切实发挥“五建、五对接”的诉调对接机制,加大访调、诉调、公调对接工作力度。市直机关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增至10个,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增至15个,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案件22375件,调解成功21203件,涉及调解金额13443.01万元。

(三)完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并规范运行,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2725件,通过办案、咨询、代书等受援人达到25475人次。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成效凸显,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咨询任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600余件。深化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法治保障脱贫攻坚、法治教育阵地全覆盖三项行动,全市建成2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674个行政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全覆盖。

七、自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制度,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以及制定法规规章等方面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2019年共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4次,办理人大议案238件和政协提案298件。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打造以政务公开为统领、政府网站为支撑、政府热线为兜底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0680条,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00余件。

(三)着力加强审计监督。通过积极推进审计体制改革、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等手段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广度深度,采取过程管控、跟踪监督、督查督办实施审计监督,出台审计项目审理审定办法、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移送审计案件线索等十余项制度,切实保证了审计执法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019年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差距和短板也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整体推进力度不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点工作未能落实到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比率较低。二是工作体系还不顺畅五大领域均以市级为主体组建了执法机构,综合执法改革机制尚未理顺。三是基础保障无法满足需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行政复议信息化办案场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等场所设施不完善,基层法治力量比较薄弱

2020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抓住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总目标,聚焦四中全会新要求新部署,选好突破口,抓好着力点,拿出硬措施,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力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档案。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启动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制定。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年度考评方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和行政执法专项督察。二是有效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研究制定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项目,立法协调小组会议审定后实施。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地方性立法、行政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加强立法质量跟踪评估,深入研究法规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对法规进行再修订再完善。三是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成执法主体确认、执法人员资格审核等工作。瞄准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稳步推进证明事项承诺制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拿出切实有效举措解决执法机构主体不明、市区执法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构建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和社会满意度。四是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严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实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严格实行诉访分离,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化开展行政复议、裁决工作,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纳入依法治市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指导,开展专项督察,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等问题。五是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学法述法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修课程,法治培训情况统一纳入公务员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


中共晋中市委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