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近日,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安排部署,我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历年命名的2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逐一复核。经审定,拟向省司法厅建议保留榆次区东阳镇庞志村等2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拟保留榆次区乌金山镇后沟村等6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撤销寿阳县温家庄乡大兴庄村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注销祁县昌源管委会大雅路社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1年7月23日起至7月30日止。对所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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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