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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晋中考区注意事项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2 阅读: 【字体:

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晋中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要求,结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晋中考区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14天内(10月2日起)考生应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或关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完成“每日健康打卡”。

二、考生应于10月8日至16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前须签署《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否则无法打印。  

三、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晋中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全体考生应提前申领通信行程卡和健康山西码,并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场考试前应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经现场核验无异常情况,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手消毒剂等;在考试期间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六、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向晋中市司法局报告相关情况,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症状未消失的;

2.考前14天内外省返晋入晋人员。

市司法局电话:0354-2636159、0354-2636152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现场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八、考生应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服从我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以及《山西省司法厅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执行。

 

                                                晋中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