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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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3-1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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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紧扣“156”战略举措,严格履行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向前推进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作为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治晋中建设整体部署,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班,将深入实施《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纳入全市法治建设整体部署,出台《关于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制度创新、服务保障、政策环境等多方面构建健全良好的法治保障共同体。出台《晋中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的意见》,引导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党政机关中心工作,为全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夯实法治保障。

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过自查、审核、评估等环节,全市涉及营商环境领域政府规章1件,需继续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20件,继续保留85件,修改11件,废止24件。涉及产权保护市政府规章2件,需继续保留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继续保留4件,修改2件,进一步清除政策壁垒,维护政令畅通。

大力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执法部门将我市已出台18部地方性法规和5部政府规章中存在裁量空间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细化量化,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印发《关于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推动在重点执法领域依法依规制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于行政处罚、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清单积极倡导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场活力。

加强涉企复议案件办理,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涉及市场主体复议案件44件,维持10件,确认违法或撤销13件,申请人撤回14件,范围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领域。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制作并送达《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4件,倒逼执法部门规范涉企执法,维护涉企主体的合法权益。

专题调研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党组书记、局长郭磊石带领工作专班围绕“专业镇培育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太谷、祁县、平遥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赴安徽芜湖、浙江衢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调研,了解基层所需、学习先进经验,形成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晋中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3个省级特色专业镇和6个市级特色专业镇做大规模、打响品牌、增强区域竞争力注入“司法行政力量”

组织法律服务行业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献智出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首届“广泛宣传政策、创优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日活动,印发《在全市公证及司法鉴定行业实行执业承诺制度》,在全市公证行业全面推行执业承诺制度,推动公证员员依法依规执业、更好地服务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律师行业举办全市律师党建、律所管理暨服务营商环境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各支部书记及律师代表共65人在浙江大学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能力。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  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质效的通知》,将律师事务所与28家商会“一对一”结对,与市工信局联合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确定首批重点服务企业100家,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提升全市律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和履职成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全面实行执业承诺制;人民调解领域积极化解涉企周边发展环境及涉企劳动争议纠纷,2023年共为279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出具法律意见801条,提供法律咨询1443次,出具法治体检报告49件,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231件,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116项,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创造平安和谐营商环境。

  二、全面依法治市有力度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印发《深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县两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必修课开展学习;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专项考核重点赋分指标开展考核。自下而上组织开展全市“做‘法律明白人’讲群众身边事”法治故事宣讲比赛,组建市县两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深入各行业各领域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讲508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二)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

重谋划,召开第六次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委巡察范围,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法治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在书面述法全覆盖基础上,召开年度专题述法会议,选取3县、3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会议述法,并创新运用“专题述法+主要负责人讲法”模式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提升法治晋中建设整体水平。强学习,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会前集中学法制度,打造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制度全贯通的学法链条,组织3次线下集中法律考试全市在职在编领导干部参考率98%,及格率100%,大大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促沟通,刊发15期《法治晋中》简报,对市直单位法治建设、基层法治动态等信息进行宣传报道,有效发挥交流经验、指导督察作用;建立业务指导包联机制,8个包联小组下沉各县(区、市)和市直各单位,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指导督促各项法治建设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三)稳步推进法治督察和示范创建

自觉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召开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印发整改方案,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共性问题和督察问题分别列出71条和60条整改举措,向涉及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的部门单位下达整改督办函,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效。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56次工作会议,开展39次实地督察,共整改完成32个旧问题、34个新问题,印发制度文件21个,有效推动执法标尺向规范统一转变,部门由“单打独斗”转变为协作配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统筹开展法治督察,动态调整《晋中市法治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开展法治建设督察,确保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进法治惠民和示范创建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大学城客运市场、夜市与后备箱经济等问题建立并深入推进12项“法治惠民实事”,努力解决法治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指导寿阳县和平遥县“法治方式保护利用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成功入选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示范项目,引领全市法治建设再上新高度。

三、法治政府建设有深度

(一)健全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印发晋中市“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优化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为我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划定“路线图”,明确“施工图”。聚焦重点领域立法,配合市人大积极推进城市供热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的地方立法工作,废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制定《平遥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晋中市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定》2部政府规章,着力打造具有晋中辨识度、富有影响力的立法成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全面合法性审查基础上,将国土空间规划、社会保障完善等领域的8个事项列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出台《2023年度晋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形成重大行政决策的良好闭环。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刚性约束,由政府办牵头,建立一事一议内审机制和层层把关审核模式,年内共参与内审会议25次,完成合法性审核事项211件,其中政府名义行政文件128件(包含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投资项目和合作协议13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双月报告”和“年度报告”双重报告制度,年内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共审查市直部门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县级政府及其办公机构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严守备案关口,强化审查刚性约束。

(二)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建立乡镇(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通过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抓巩固,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效能,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微课堂下基层巡讲”和执法监督队伍专题培训,有力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聚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和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组织十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案卷评查,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在全市范围选取40家具有行业性、区域性特点的企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出台联系点管理办法,通过联系点拓宽监督覆盖面,将行政执法活动第一时间纳入行政执法监督视野,由事后监督变为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有效打通行政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

(三)一体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强化案件办理,年内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147件,比去年增长44.1%,经审查维持33件,不予受理和驳回申请18件,确认违法15件,撤销或责令重做18件,综合纠错率26.4%;经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释法明理后,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41件,监督功能有效发挥,纠错能力明显提升,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监督等环节全流程、全要素规范,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实行“跨级联办”,针对简易案件和相同类型案件实行模式化审理,一体推进全区域高标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精准靶向监督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6件,从个案着手精准把脉“治已病”,多方会诊“治未病”,共同破解依法行政难点堵点。强化能力保障,高标准部署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综合纳入全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努力打造行政复议工作“晋中标准”。

四、公共法律服务有温度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规范

按照省厅下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在全市建立了12个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19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涵盖“免费法律咨询、公证、调解、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多项功能.配合协调市信访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市信访服务大厅,大厅配备有触摸查询一体机、录音笔等现代办公设备,大厅配置轮椅、雨伞、老花镜等便民工具和常用法律法规资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由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轮岗值班,第一时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参与矛盾调解,努力打造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分层次、多元化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

(二)群众法律服务供给更加可及

律师行业选举产生新一届律师协会领导机构,优化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推进律师事务所星级评定和年度十大精品案例评选活动,举办全市律师党建、律所管理暨服务营商环境能力提升培训班,严格开展市直律师事务所实地考核和律师年审,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有力促进全市律师队伍健康发展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创建“执业承诺制”监督管理模式,通过事前承诺、事后回访、全程监督、承诺入卷等方式,全力提升公证和司法鉴定质量,2023年共为人民群众办理公证26461件,开展司法鉴定2294件。推行“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在“10+2”闭环管理基础上构建“五位一体”工作体系,全市完成免费法律咨询39059件,完成率151.14%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715件,办结1513件,满意率均100%,加强服务后的数据统计和类型梳理,将群众需求及时推送同级人社、规资、住建、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延伸惠民服务、提升惠民质效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系列活动出台《建立运行律师承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及《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标准》,建立律师承办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告知承诺制,年内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81件,有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更加有序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督促引导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竞赛、法治专题考试、4次集中旁听庭审和8场“凤鸣讲坛”法治专题讲座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同时,在全社会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出台《晋中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太谷区组织召开了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现场会,向全省各兄弟单位展示了我市法治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在全市农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基础上,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县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持续强化“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市“凤鸣讲坛”专题法治讲座7期、省“农村学法用法大讲堂”10期,开展“法律明白人”“一季一考”工作,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队伍参与村务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夯实了基层法治力量。加强阵地建设,全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我市11个县(区、市)已建成县级法治文化公园11个,依托左权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旧址、灵石王氏家风家训馆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

五、维护安全稳定有担当

(一)构建意识形态“思想防线”

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用足用好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引领,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确保树牢大局观念、增强忧患意识,打好维护政治安全主动仗。实时关注、定期分析全市律师队伍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思想动态,及时开展政治教育、认真评估社会风险,确保掌握工作主动权。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无律师“重点人”,无监管对象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发生。

(二)构筑社会稳定“人民防线”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通过打造精品、所所联合和动态指导等措施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推动基层司法所夯实基层基础、充实队伍力量,更好服务于乡镇法治建设、综合执法改革等中心工作,全市共申报24个“枫桥式”司法所参加省厅评选验收。开展“践行枫桥经验 化解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将6530名网格员选聘为辖区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壮大人民调解队伍,以人民调解进基层为重点,全市共调解各类纠纷16500件,成功16428件,调解成功率为99.5%。矛盾就地化解率99.3%,协议履行率99.7%。无“民转刑”案件发生,全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目标。加强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设在各县设立县级访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依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依托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畅通公调对接机制,有力提高矛盾化解的整体效率,进一步推动形成以法治宣传为先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其他方式为补充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社会大局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三)筑牢特殊群体“监管红线”

加强安置帮教对象救助帮扶,因地制宜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以打造“一县一品”为抓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全市共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33个、就业基地25个、公益基地55个,共有52名专业心理辅导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9371人次,共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点对点”个案会谈78次和指导就业就学2次,助力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持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场所质量,组织召开全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议,以“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为牵引,整体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择优推选7个县(区、市)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

六、2024年工作计划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狠抓落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晋中篇章作出更大贡献。特别是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主责主业,切实提升法治统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的实施意见和我省《关于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市、区)规范化建设的若干举措》,全面加强法治工作统筹,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述法,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进一步发挥法治督察考核和法治示范创建风向标作用,加快推进法治晋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是发挥法治功能,切实提升发展护航力。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扎实做好年度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夯实高质量发展制度支撑。贯彻实施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行政执法单位依法依规编制本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推行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三年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范优化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培训提高队伍办案能力,拓展行政复议监督导向功能特别是创新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复议应诉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践行为民理念,切实提升服务供给力。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均衡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强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同步驱动,提高公证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县级停业公证机构恢复执业,有力提升公证利企便民服务质效。充分发挥新一届律协作用,研究出台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组织律师团队针对专业镇合规运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制定法律指引,有效指导专业镇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运用能力。筹建鉴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晋中市司法鉴定行业监督检查办法》,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探索推动各县开展免费法律咨询线上服务,进一步深化惠民工程提质增效成果,让法治温度直达社会神经末梢。

四是统筹发展安全,切实提升平安护卫力。以“大所帮小所”联动机制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试点推进司法协理员工作,助力全市基层司法所提档升级。继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指引,创建“律师+矫正”帮扶机制,组织未创建“智慧矫正中心”的四个县通过租用或调剂业务用房等方式,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力争2024年底前11个县全部完成创建工作,有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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