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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sfj-0001-003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2-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公示

晋中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 “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晋中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关精神,以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为目标,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推进落实,全面梳理我局行政处罚事项,实施动态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畅通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竞争、优化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我局行政处罚事项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按要求公示我局“双公示”事项目录,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在晋中市司法局官网进行公示,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坚持“多方公示、信息共享”的原则。根据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充分利用政府“双公示”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三、公示内容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公示行政处罚事项基本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等信息去,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局机关各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二)落实任务分工。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与内容,认真开展“双公示” 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双公示”信息平台的保障工作和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双公示”信用信息的收集、审核、公示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双公示”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双公”工作有序、稳妥开展。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晋中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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