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00109-2018-00083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生效日期: | 2018-02-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年报 |
晋中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晋中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晋中市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晋中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晋中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sfj.sxjz.gov.cn)上浏览。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实施《条例》,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晋中市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微信平台,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情况下,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司法行政公开工作取得全面性突破。2017年,我局对晋中司法局网(即我局的门户网站)进行了较大范围的改版,将公开形式增扩为“互联网+微信”模式,网上信息公开量和网站访问量明显增加。全年更新信息503篇,平均更新424篇/月,网站访问量达5.7万人次,日均访问156人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条例》、晋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着力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范做好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8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7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3条。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7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9%;工作动态类信息3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4.2%;决策类信息4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5%;行政职权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7年,我局把“晋中司法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另外,我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在局办公场所设置公开栏,通过12·4法制宣传日、政风行风宣传日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向广大民众散发宣传单、设置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20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20次,当面咨询接待人88次。
一是开展电话咨询服务。本局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专线,由办公室专人接听,解答公众关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问题。
二是开展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晋中司法局网页留言或电子邮件,咨询有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问题,并可以在网上直接了解咨询答复。
三是开设“投诉信访”信箱。我局在“晋中市司法局”网站首页设“投诉建议”信箱,公众可以通过“投诉建议”信箱以邮件的形式将咨询的问题或反映的情况直接呈报给相关职能科室,统一由办公室受理后,指定专人负责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2.5万元,主要为网站维护、更新费用等。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随着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化,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我们将密切关注,力争做到随发现随解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的探索力度。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三是信息公开要做到时效性和严密性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和准确。
晋中市司法局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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