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jz-sfj-0001-0032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2-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晋中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紧扣群众关心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二、工作目标

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发挥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优势,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组织机构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督促、协调、检查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负责研究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定期向办公室报送本科室政务公开材料,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

、工作的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的内容。

1.机构职能信息;

2.政策文件类信息;

3.部门会议类信息;

4.重大行政决策类信息;

5.财政信息;

6.工作类信息;

7.依申请公开信息;

8.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晋中市司法局官网、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以方便群众为目的。

、工作保障

(一)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主动公开工作目录,各科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准确报送公开材料。同时加大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各科室(单位)要明确负责本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由专人负责。要加强教育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三)严格考核问责,对主观不重视,推进不力,造成工作滞后,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并在全局进行通报。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