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fj-0001-003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
晋中市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紧扣群众关心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二、工作目标
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发挥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优势,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组织机构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督促、协调、检查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分工负责研究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定期向办公室报送本科室政务公开材料,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
四、工作的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的内容。
1.机构职能信息;
2.政策文件类信息;
3.部门会议类信息;
4.重大行政决策类信息;
5.财政信息;
6.工作类信息;
7.依申请公开信息;
8.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晋中市司法局官网、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以方便群众为目的。
五、工作保障
(一)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主动公开工作目录,各科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准确报送公开材料。同时加大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各科室(单位)要明确负责本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由专人负责。要加强教育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三)严格考核问责,对主观不重视,推进不力,造成工作滞后,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并在全局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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