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fj-0001-0036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执法流程 |
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处罚执法流程
1.立案责任:对发现的、接到举报反映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援助法》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行为需要调查处理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程序,撰写调查报告。
3.审查责任:对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分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决定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5.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处理决定严格执行。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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