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fj-0001-003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晋中市司法局关于设立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市司办〔2023〕54号
各县(区、市)司法局、各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基层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经研究决定设立第一批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晋中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榆次区锦纶街道办事处
(三)灵石县静升镇人民政府
(四)寿阳县朝阳司法所
(五)山西正名律师事务所
二、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主要职责
(一)收集和反映社会公众对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的立法意见和建议,组织和参与有关立法调研、立法听证、民意调查等活动;
(二)对编制市人民政府规章年度制定计划、征集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开展法规规章施行情况的评估工作,收集整理法规规章施行中的意见和建议;
(四)将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广泛吸收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参与讨论,协助做好本区域、行业或者单位的普法宣传;
(五)收集和反馈其他有关立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其他事项
(一)各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工作所需人员、场所和办公设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本单位、本行业优势,拓宽联系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所在地的司法局负责对联系点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统筹相关法律资源,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联系点做好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等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其建设和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市司法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调整、增减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
(四)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市司法局可以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征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意见。
晋中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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